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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3 11:25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海軍前年7月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監察院去年未通過彈劾案,引發社會嘩然,今年增補11位新監委後於上月捲土重來,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前海軍一三一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9名軍士官,昨日再通過監委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等人調查報告及糾正案,列出7項違失糾正國防部,並促請行政院確實檢討改善。

本案經監察院調閱相關卷證,並辦理約詢80餘場次、履勘及調卷10餘場次後,認定國防部有7大違失,監委並發現誤射事件發生後,國防部只先循國安體系通報,未循行政體系通報相關部會,恐誘發兩岸軍事衝突,應變期程與作為仍有不足之處。

監委認為,行政院應督促所屬就相關法令與行政機制詳實檢討,以完備通報機制,避免因聯繫不佳,造成國安重大危機。

3位調查監委也沉痛指出,雄三飛彈為我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自製超音速反艦飛彈,得對目標進行飽和攻擊,有效達成摧毀目標的目的,可協助海軍有效打擊來自海上的軍事威脅,是海軍不可或缺的精良武器,原本用來保國衛民,卻因誤射事件的發生,造成國人生命財產損害,究其主要肇因卻是人為,包括工作紀律廢弛,違反安全規定,領取過量火線安全接頭並接真彈,以及違反甲操測考申請程序,要求國防部確實審視監院意見,切實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的七大違失包括:一、發生誤射的金江軍艦在械彈庫領用雄三飛彈火線安全接頭時,未依規定辦理登記,任意放置在雷達間,而且沒有軍官督導,任由艦上士官兵自行將其裝接於真彈﹔二、金江軍艦申請甲操測考,違反「海軍艦艇及監偵、飛彈部隊甲操測考實施計畫」規定﹔三、金江軍艦辦理105年甲操測考申請,發生131艦隊部將資料彙整後,即由經辦人員電傳艦指部,沒有審查程序,而艦指部業因金江軍艦甲操測考資格不符予以剔除,竟又因文書作業疏失,使海軍教準部將其列為受測單位,而教準部也未依規定辦理審。

四、攸關雄三飛彈操作正確性的攻船飛彈評分表,引用錯誤的依據,且評分項目存有模糊空間,引起誤解,且受測單位已連續多年錯誤認知,將火線安全接頭裝接真彈,測考單位辦理裝備檢查時,也未能及時導正疏失,流於形式﹔五、海軍司令部未訂定雄三飛彈系統操演教範,也沒有訂定錦江級軍艦的操作手冊,導致甲操測考時基層操作人員全無教範可供參﹔六、甲操測考制度訂定不當,且受艦長任期限制,造成許多艦艇因為資格不符,違反規定辦理甲操測考,如此錯誤長期未予檢討,因循苟且,且未落實軍官訓練,產生軍官不瞭解武器操作,無法指正士官兵錯誤﹔七、依規定雄三飛彈火線安全接頭應放置在械彈室,但部分艦艇竟由艦長或兵器長保管,領用也未管制,械彈管理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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